V观财报|ST花王实控人因内幕交易被罚没3516万元
中新经纬3月8日电 因内幕交易,ST花王实控人肖国强被没收违法所得879万元,并被处以2637万元的罚款,合计被罚没3516万元。 ST花王7日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时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花王股份,证券名称ST花王)董事长肖国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过程 2016年12月初,肖国强打算将“花王股份”“高送转”事项提上工作日程。肖国强和董事会秘书李某斌商议后,安排李某斌向负责公司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咨询“高送转”事项,并让中泰证券汇总园林行业分红和转增股本情况,结合花王股份的情况制定预案。李某斌随即与时任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的郭某杰联系,向其咨询上市公司“高送转”的有关情况,并请郭某杰准备花王股份“高送转”相关方案。 2016年12月6日15点49分58秒,郭某杰给中泰证券深圳投资银行部副总裁蒋某打电话,安排其准备花王股份“高送转”预案的相关资料。 2016年12月26日,蒋某将《利润分配与转增方案》的PPT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郭某杰审阅。2017年1月7日,郭某杰与肖国强、李某斌在花王股份4楼会议室讨论花王股份“高送转”方案,初步确定送转方案为10送15股。2017年1月8日,郭某杰将《利润分配与转增方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某斌和花王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肖某俊。 2017年2月17日,肖国强安排人员以大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的名义向花王股份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及承诺函》,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2017年2月20日,花王股份临时停牌。当天,花王集团将现金分红从每10股派0.6元修改为每10股派1.45元并重新提交了《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及承诺函》。 2017年2月21日,花王股份发布连续停牌公告。当天,花王股份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2月20日花王集团修改后提交的《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2017年2月22日,花王股份发布《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拟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花王股份筹划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信息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情形,属于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4点,公开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肖国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肖国强内幕交易“花王股份”情况 “戴某武”证券账户对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为戴某武农业银行62xxxxx15账户。“戴某武”证券账户交易“花王股份”的2000万元资金来源于肖国强实际控制的丹阳市延陵镇得惠五金商行丹阳农商行32xxxxx72账户。“吕某峰”证券账户对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为吕某峰招商银行62xxxxx66账户、“马某梧”证券账户对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为马某梧交通银行62xxxxx96账户,上述两个证券账户交易“花王股份”总计3000万元资金均来源于肖国强向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港口产业园区文广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下简称文广农资社)的借款。两个证券账户卖出“花王股份”后所得资金,有1483.24万元转至文广农资社工商银行11xxxxx34账户、1576万元转至文广农资社总经理蒋某平工商银行62xxxxx36 账户,用于偿还借款本息;其余931万元资金转至肖国强实际控制的丹阳市延陵镇得惠五金商行丹阳农商行32xxxxx72账户。 上述三个账户系肖国强为买入“花王股份”借用的账户,三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肖国强,戴某武为操作人。上述三个涉案证券账户交易“花王股份”的方式均是网上委托和手机委托。网上委托MAC地址主要为F04xxxxx36,系戴某武使用的家用台式电脑;手机委托号码为13xxxxx89,系戴某武使用的手机。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戴某武”证券账户买入“花王股份”403839股,成交金额19958514.60元,2017年4月6日卖出100股,“戴某武”证券账户交易“花王股份”亏损1184917.13元;“吕某峰”证券账户买入“花王股份”588900股,成交金额26628,009元,敏感期后全部卖出,获利9293029.33元;“马某梧”证券账户买入“花王股份”60000股,成交金额2996674元,敏感期后全部卖出,获利682131.36元。上述账户合计获利8790243.56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肖国强的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肖国强没收违法所得8790243.56元,并处以26370730.68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ST花王主营业务为从事市政园林景观及旅游景观、道路绿化和地产景观等领域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兼营花卉苗木的种植业务,于2016年在上交所上市。 业绩方面,ST花王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95亿元至-1.3亿元。2022年净利亏损2.28亿元。ST花王表示,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失去担保能力;公司于2022年5月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进入预重整程序,失去融资功能,供应商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收款方式受到限制,回款难度加大,回款时间被拉长,前述客观事实造成公司资金紧张,影响了项目的施工进度。(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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